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通知(申论可以参考)
2024年5月26日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1.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大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严重危害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二、准确认定犯罪
2.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1)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的;
(2)通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者“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
(3)通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者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系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
(4)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的;
(5)其他图谋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
(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第八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
第十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有关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第十五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十六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举报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明确内设职能部门和人员承担反间谍安全防范职责。
第十八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反间谍安全防范的教育和管理,对离岗离职人员脱密期内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等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采取隔离加固、封闭管理、设置警戒等反间谍物理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反间谍技术防范的要求和标准,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加强对要害部门部位、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的反间谍技术防范。
第二十一条 在重要国家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的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实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因素和划定的安全控制区域,征求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
安全控制区域的划定应当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科学合理、确有必要的原则,由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国防科技工业等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动态调整。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因执行紧急任务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享有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通行等通行便利。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
第四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等,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移民管理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提供通关便利,对有关资料、器材等予以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四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或者个人因协助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营救。
个人因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个人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 对为反间谍工作做出贡献并需要安置的人员,国家给予妥善安置。
公安、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移民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安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对因开展反间谍工作或者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导致伤残或者牺牲、死亡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优待。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反间谍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反间谍专业力量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训练,提升反间谍工作能力。
对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提高专业能力。
第五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审查。
第五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单处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明知他人实施间谍行为,为其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或者窝藏、包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单处或者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单处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相关单位、人员违法情节和后果,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撤销登记。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及时反馈国家安全机关。
第五十五条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五十六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责令改正;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约谈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将约谈情况通报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二)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
(三)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
(四)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
(五)明知是间谍行为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六)对依法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进行打击报复。
第六十一条 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以及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第六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二)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
(三)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六十三条 涉案财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或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一)违法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收益,供实施间谍行为所用的本人财物;
(二)非法获取、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三)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
第六十四条 行为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因行为人实施间谍行为从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获取的所有利益,由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采取追缴、没收等措施。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以及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第六十六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限期出境,并决定其不准入境的期限。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可以遣送出境。
对违反本法的境外人员,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决定驱逐出境的,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六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http://www.mod.gov.cn/gfbw/fgwx/flfg/4929602.html
第十一届北京香山论坛于9月12日至14日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_______?
A. 加强安全对话合作,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B. 全球安全治理:挑战与应对
C. 全球安全治理:挑战与应对
D 共筑和平、共享未来
在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的实践中,对于那些虽未直接参与分裂国家活动,但长期在境外组织、策划、资助、支持分裂国家活动的“台独”顽固分子,法律将如何处理?
A. 因未直接参与分裂活动,故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B 视情节轻重,可能追究其分裂国家罪或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责任
C. 仅进行道德谴责,不追究法律责任
D. 因其未在中国境内活动,故中国法律无法管辖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标志性事件是什么?
A. 九一八事变
B. 西安事变
C 七七事变
D. 南京大屠杀
开国十大元帅中,不包括以下哪位人物?
A. 朱德
B. 贺龙
C 邓小平
D. 叶剑英
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首批部队是在哪一年渡过鸭绿江赴朝参战的?
A 1950年
B. 1951年
C. 1952年
D. 1953年
下列哪位英雄人物是在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并被授予“特级英雄”称号?
A. 黄继光
B 杨根思
C. 邱少云
D. 罗盛教
西安事变是由哪两位将领发动的?
A 张学良和杨虎城
B. 蒋介石和汪精卫
C. 李宗仁和白崇禧
D. 陈诚和罗卓英
南京大屠杀发生在哪一年?
A. 1935年
B. 1936年
C 1937年
D. 1938年
百团大战是由哪支军队对日军进行的大规模破袭战?
A. 国民党军队
B 八路军
C. 新四军
D. 抗日联军
台儿庄大捷是哪次会战中的重要胜利?
A. 淞沪会战
B. 太原会战
C 徐州会战
D. 武汉会战
武警部队“长城-2024”反恐国际论坛的主题是什么?
A. 国际安全合作
B. 亚太地区安全
C 无人化反恐作战
D. 军事战略发展
抗日战争中,哪场会战是规模最大的一次?
A 淞沪会战
B. 太原会战
C. 徐州会战
D. 武汉会战
中国军队在哪座城市组织承办了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第七届亚洲会议?
A. 北京
B. 上海
C. 广州
D. 南昌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哪一年起施行?
A. 2023年10月1日
B. 2024年1月1日
C. 2024年10月1日
D. 2025年1月1日
哪一次会议强调了要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A.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B. 第十一届北京香山论坛
C. 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
D.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会议
哪位同志被誉为“军歌之父”,其代表作品有《延安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
A. 聂耳
B. 冼星海
C. 郑律成
D. 贺绿汀
抗日战争时期,哪次战役是抗战以来正面战场取得的最大胜利?
A. 平型关大捷
B. 台儿庄大捷
C. 淞沪会战
D. 武汉会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国家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责?
A. 组织、协调、指导反间谍工作
B. 调查处理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C. 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
D.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在调查涉嫌间谍行为时,有权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
A. 出示相应证件,可以查验被调查对象或者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
B. 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C.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对象出境
D. 直接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无需经过任何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关于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B. 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C.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可以拒绝提供
D. 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下列哪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的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
A. 依法行使侦查、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B.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
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
C. 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D. 依法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间谍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分子
长征途中,红军按照时间顺序先后经过的下列省份,排序正确的是( )。
A. 江西→贵州→四川→甘肃
B. 江西→湖南→湖北→陕西
C. 福建→广西→云南→宁夏
D. 广东→河南→山西→青海
预备役人员依法参加哪些军事训练、执行哪些军事勤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A. 作战任务
B. 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
C. 日常行政管理
D. 后勤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预备役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A. 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
B. 退出现役的士兵
C. 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依法不需要服现役、编入预备役部队的人员
D. 所有曾经服过兵役的人员
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不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由谁责令改正?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
C. 军事法院
D.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伙食、交通等补助费用如何保障?
A. 由个人承担
B. 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保障
C. 由国家财政统一保障
D. 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保障
预备役人员因履行预备役职责牺牲、残疾的,如何抚恤优待?
A. 按照现役军人的抚恤优待标准执行
B. 按照地方人员的抚恤优待标准执行
C. 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
D. 不予抚恤优待
预备役人员参加哪些活动,视为出勤,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A. 日常工作
B. 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
C. 休假期间
D. 病假期间
根据中国的军事发展与装备进展,以下哪项描述是准确的?
A.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近年来未成立新的军种或兵种
B. 中国军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主要依靠的是传统的冷兵器作战
C. 中国目前没有参与任何国际军事体育活动的组织或承办工作
D. 中国在推进现代边海空防建设中,重视并加强了信息支援部队的建设
关于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该条例旨在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
B. 该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正确应为10.1)
C. 该条例的修订是为了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D. 该条例增加了抚恤优待措施,加大了服务保障力度
沙特在战场上的一次实战应用,_______一次性击落了十三架小型无人机,创造了激光武器的全球首例实战战绩。
A. 寂静狩猎者
B. 低空卫士
C. LW-30激光防御武器系统
D. 宙斯盾系统
以下属于我国先进战斗机的是?
A.幻影-2000战斗机
B.歼-20战斗机
C.F35战斗机
D.苏-35战斗机